2026.8.25
2026年8月初,收到臺北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專案辦公室的來信,分享8月25日(週二)14:00~16:00在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二樓(市定古蹟臺北北警察署,臺北市大同區雙連里寧夏路87號)舉辦「館所交流會—創作可以,侵權不行:藝文館所一定要懂的智慧財產權」的講座。看到講座舉辦地點和主題,我眼睛一亮!這個講題和講座地點,我有高度興趣。查詢舉辦日期,我排休,上午去建國北路物理治療,下午過去剛剛好,很棒的行程安排。
講座準時開始,邀請𨌺廷法律事務所,有別名蘭天律師的黃秀蘭律師來分享,其擁有非常豐富的文化領域的智慧財產權的處理案例與經驗,整場講座提到的案例都非常新鮮,詳細的提出相關的法律。對於在博物館工作,本身不具法律專業和背景的我而言,真的有很多很大的幫助,蘭天律師講解清楚,上課內容非常好吸收。2小時課程內容,真是醍醐灌頂,打通任督二脈,灌入黃律20年功力,收穫滿滿!😊我在這裏附上蘭天律師那天課後,她放在官網的課程重點整理,有興趣的,自行點(連結)看囉。另外,推薦蘭天律師的網站值得列入收藏。
也是因為可以聽這堂課,才讓我有理由與動機去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,因為,我想去,卻沒有想去的動力。剛好最近博物館的展覽,有一個單元與這裏有連結,而這裏就是日本統治臺灣時的北署。也是蔣渭水先生,多次被拘留的地點,也是他多次投書,在1923創刊的《台灣民報》,撰寫發表多篇「北署遊記」的事件地點。
所以,在上課前,好好的看這棟建築,也拍了很多照片。我喜歡這裏的舒適感,裏面的商店「八斤所 8Jin Cafè」,感覺也是不錯的店。這天到時,本來想在這吃點東西,距離上課僅剩15分鐘,老闆坦白告知,飲品和食物皆為現點現做,我時間會不夠。最後,我點一杯美式,帶去上課喝,但是,心裏已經決定,下次要專程來給老闆交關。準備上課前,很開心遇見在台北偶戲館的前同事,謝謝您給我溫暖的擁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