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月7日 星期日
想找洞鑽下去
原本想說今天沒什麼特別的事好寫,正打算今天休息一天。正在淋浴時,滿室的煙霧飄渺,讓我突然打了一個飽嗝,口中盡是麻辣牛肉拉麵的味道。這味道突然讓我想起今天中午有點尷尬的事情。也讓我想起2006.9.10 我上了464期臺北畫刊報導的照片的事情,自從上次去這家店在無意之間被拍照,而且還登上台北畫刊後,我就很少在這用餐,較多是外帶,而且較常買滷味。今天中午正好志工想去嚐嚐這家店的麵,我才又到這家店。一開始,從點滷味到吃麵都很正常,直到快要用完餐時,同事居然看到在我們旁邊的牆上,掛上了一幅很眼熟的圖片,沒錯就是464期台北畫刊的報導。
他們就是取上面這張照片的左半張,然後去放大,或是說直接取下來?我也不知道,然後掛在店裡的牆上,當作是招攬生意的廣告吧。在結帳時,同事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,竟然跟店員提起我就是他們家牆上那張圖片,裡面被拍的最明顯的那一個。小聲說就算了,還大聲的說!結果旁邊聽到的人全都轉過來看,而且店員還問真的嗎?我哩!今天那麼冷,外面套了一件非常保暖羽絨衣,整個人跟熊沒兩樣,你們認得出來才怪咧。店員還開玩笑說要把那張掛在牆上的照片拿下來給我簽名,我趕緊說不用了!就推著同事趕快出去。此時發現不止店員,老闆也在看我。吃麵的人有的也轉過來看,當時只有一種感覺,就是很想找個洞藏起來,不喜歡被人家盯著看的感覺。再說,我既非名人,也不想當名人。我雖在照片裡,但是,對我來說也沒什麼好處,又不是說去這家店用餐,老闆會給我折扣,別想太多了。反而對我和對店家來說,搞不好會帶來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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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名了出名了!!!! :D
回覆刪除呵呵,我不太喜歡出名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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