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27日 星期一

RENT電影版觀後感想

RENT
病了2天,昨天還扁桃腺發炎。原來還答應朋友上午會給醫生看的,沒想到9點半自然醒來,卻發現頭痛不見了,扁桃腺發炎造成的疼痛也消失了,像是骨頭痠的症狀也無影無蹤,喉嚨的不舒服也沒了。很高興身體的免疫力戰勝Virus,讓我省了一筆醫藥費呢!用過老媽煮的蚵仔麵線後,到AIT附近拿維修的手錶,之後到西門町買了RENT的電影原聲帶與96年百老匯音樂劇首演的紀念版,直接回家了。病了2天,經過48小時的沈澱,在電影原聲帶的陪襯下,慢慢寫出來。

原先就想去看RENT的音樂劇,只是沒買到票,轉而看電影,尤其是知道電影版的演員,幾乎是音樂劇96年首演時的演員時,就非常想去看了。尤其是又有朋友的推薦,於是我在24日當晚到戲院看這這部電影。

故事主角是居住在紐約一棟公寓中的一群波西米亞人,他們共同生活有著深厚的友誼。雖然他們貧困,但是每個人心中卻都有著故事與想完成的理想。雖然,他們面對失去住所、愛滋的威脅、毒癮與愛情習題的種種問題,但是,每個人還是努力的生活著,作著他們想作的事情。

電影中的安琪與柯林這一對,從一開始在巷中認識。當安琪遇到被搶劫卻受傷的柯林時,安琪對柯林而言就像是一位天使。當他們還沒成為一對情侶時,他們所處的場場都是昏暗的。但是,當他們從地鐵站出來後,彼此互許情愫並且在一起後,每當他們出現的場景,都是明亮的,讓人感覺很美好,而安琪與柯林這一對,就像是這群朋友們的「模範」。直到安琪發病,可以見到柯林一直陪伴在安琪身邊,深厚的感情令人動容!直到最後,還是可以見到柯林對安琪是如此深愛著。

而咪咪與羅傑這一對,則是過程曲折。莫琳與瓊安則是另一種情形,後面再述。一開始羅傑因為有著包袱,關於愛滋的問題,使得他一直不敢面對咪咪那直接的感情。一方面,也害怕那已經沈寂的心,又再一次活熱起來。直到在莫琳的抗議演唱會結束後,在餐廳中羅傑因吃藥時間到,計時器因而響起,咪咪直接說她吃藥時間也到了。如此,才讓羅傑卸下原本在心中的包袱,大方接受咪咪的感情。偏偏這兩人的感情並不如柯林與安琪順利,咪咪一直有毒癮的問題,其實羅傑很瞭解,羅傑自己也曾經歷那痛苦的歷程。只是咪咪一直無法排除毒品的誘惑,而愈陷愈深。表面上,咪咪是答應羅傑不再吸毒,卻常常私下與毒販購毒品,以解決毒癮發作的癮頭。在某次被羅傑發現咪咪與毒販交易毒品後,他又把自己的心門關上了。咪咪後悔,羅傑呢?我相信他也有,只是在之後才表現出來。或許就是要這樣,他們的感情才經得起考驗吧。

莫琳原本與馬克是戀人,不過莫琳後來移情別戀愛上女律師瓊安。話雖如此,每當莫琳的音響有問題時,馬克還是不計前嫌的前來幫忙。而莫琳雖然和瓊安在一起了,卻也讓瓊安覺得非常沒有安全感。因為莫琳不管何時何地都會見到她有興趣的女人,如此幾次下來,讓瓊安以為,只要讓莫琳與她結婚,這個問題就會解決。而莫琳為了讓瓊安放心,也就在大街上向瓊安求婚了。事情當然不是像童話故事般一樣的結局,事實上是,就在婚禮進行完不久,瓊安就因為莫琳當場在她面前與飯店的女服務生調情,讓她覺得很沒面子。莫琳也受不了瓊安對她管東管西,為了瓊安她改了很多她原有的習慣。最後,兩人就在婚禮上分道揚鏢,讓參加的賓客們錯鍔不已。不過,認識並且瞭解她們的人,卻一點也不覺得奇怪。正好可以讓她們想想,他們各自要的是什麼?而彼此又可以為對方作些什麼?

在安琪的追思會上,羅傑與咪咪,莫琳與瓊安這兩對情侶,各自述敘自己心中的安琪,這一幕很重要的,因為這兩對情侶在分手之後,事實上一直無法忘情彼此。從他們的動作、表情上可以一覽無宜,雖然嘴上說的與生理的表現是那麼的截然不同。

之後羅傑遠走新墨西哥州,而咪咪也進了勒戒所。馬克到電視公司上班,莫琳與瓊安的發展,我倒是忘了。:p(生病2天,還是不行的,會忘記…)時光艿苒,一年過去了。馬克辭去電視台工作,想找回原來的目己。羅傑也從新墨西哥州回來了,他發現他不能沒有咪咪,咪咪就是他的情歌,他的泉源。而瓊安與莫琳也合好如初,就在此時,從班尼(忘了提到他,他與這群人關係深厚,最後娶了千金小姐,之前的房子事件與他脫不了關係,因為那邊的房子全是他岳父的…)那得知咪咪因受不了毒癮發作的痛苦,最後從勒戒所逃出來了。直到有天,莫琳與瓊安在路上找到昏倒在路邊的咪咪,將他抱到馬克與羅傑的住處。身體非常虛若的咪咪,看到了羅傑是非常高興的,相對地,羅傑也是。只是咪咪病得很重,最後離開了。不過,在她離開前,她告訴羅傑,她是去找班尼談當初房子的事,請班尼不要將他們這些人趕走。希望能解除羅傑對她的不諒解,事實上,羅傑早就釋懷了。原以為咪咪與羅傑這對苦命的情侶居然沒有修成正果,心裡是非常難過的。沒想到咪咪居然活了過來,並且告訴柯林安琪在另一個世界活得很好。此時,不僅柯林高興,羅傑也是非常的快樂,他總算可以和咪咪相知相惜。

電影看到這邊的時候,我早就已經哭得很嚴重。直到電影結束,直到離開戲院情緒依舊沒有平靜。但是,真的真的有很深刻的體認,把握當下,錯過了就不會再回頭了。過了2天才寫,很多地方都想不起來,反而顯得很零散,如果當天看完馬上寫,或許不會這樣。不過,那天心情還沒平復,我也寫不出來吧。

2 則留言 :

  1. ....一群「波希米亞人」?
    很詭異的形容詞,雖然本劇的靈感來自普契尼歌劇「波希米亞人」,我想「波希米亞」指的應該是一種追求理想、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吧?

    羅傑去了新墨西哥州?我想他是經過新墨西哥州,劇中演員在地鐵上唱的Santa Fe,是一首老歌,而Santa Fe位於加州,我想羅傑是去了加州的Santa Fe。

    另外,你這篇文章如果貼在BBS的電影版,絕對是地雷遍佈,因為你把劇情全部都說出來了,不過想一想即使劇情全講光,似乎不影響觀影的樂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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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位匿名者既然寫了這麼多,何不留下名字呢?^^
    是呀,他們是在追求理想與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,片中一直是這樣演的,他們並沒有因為貧困、毒癮、愛滋等而影響他們去追求理想的,難到不能稱為波希米亞人嗎?

    嗯嗯,我想羅傑那一段,您說的沒錯。我只是就當時看到所寫。歌是在描寫加州沒錯…

    至於劇情全寫出來,我認為這沒什麼。畢竟我很久已不在BBS上寫文章了。又怎會有地雷遍佈的問題?再者,這是我的日記,我的心得,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想干涉我把劇情寫出來的。

    劇情是否寫出來,各有好處。在不知道劇情前,都是新鮮的,對一部電影就得更專心的去閱讀與體會。但是,如果已經知道某部份的劇情,我想那也沒關係,至少人家已經提出來的片段,想看得人就會更注意,除此之外,或許看得人會提出不同於我的看法與見解,您說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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