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

[虎尾鎮]虎尾合同廳舍

R0017110
完工於1931年的虎尾合同廳舍
建於1931年(昭和6年)的虎尾合同廳舍,原是日本時代虎尾郡役所管轄的派出所和消防組合共同辦公建築,有著顯著高塔的虎尾合同廳舍,曾是虎尾最高建築,而高塔的真正目的,在於觀測火災位置,以便完成通報,進行救災。這棟建築物的外觀,第一眼就會讓我想到在臺南州廳,現國立臺灣文學館旁的建於1939年消防隊建築是一樣的。目前這樣的建築物,僅存於臺南市和虎尾。1945年後建物曾為虎尾消防隊、捐血中心和戲院的用途,現在是義消和記者協會辦公室。2001年9月5日公告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,2006年12月完成修復。

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林森路一段49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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