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

Food Design 食物美學

Food Design
圖片來源:www.movie.com.tw
原來,食物也是要經過設計,尤其現在食物的製作和生產目的就在於消費者是否買單,所以消費者的意見和想法是很重要的。這樣才有可能製作出消費者喜愛的食物,而通常一個商品在上市的壽命,大多數是兩年的時間,所以相形之下就顯得食物設計的重要性了。甚至在還沒有商品前,針對食物的形狀、顏色、外觀讓消費者挑選,再來逐步設計內餡、食材、味道,經過許多儀器的分析、檢測如硬度、聲音、攪碎的情形,甚至最後還要找試吃員才知道這食物是否可以上市,是否會受到消費者歡迎。然而,不管是怎樣的食物,都是經過人們思考、設計的,哪怕是自己在家裡下廚,也是一種設計。同時,人們會喜歡一項食物,從外形、顏色、口感、味道等都很有關係,而這些又和我們的「五感」有密切關係,從食物被咬的聲音、嗅覺對味道的辨別,眼睛對食物的顏色吸引而喜歡,其實是悠久歷史、演化、遺傳等所演進和留下來的結果。

有的食物,則不見得是以原來的樣子出現在眼前,而是被改造後而大受歡迎。例如炸魚排,因為魚本身的外觀實在不得人喜愛,但是肉質細緻,所以只取其肉,切割成條狀,炸得香酥後深得大人與小朋友的喜歡。比利食有「炸小魚」的食物,但是當小魚不足時,卻是選擇將馬鈴薯切成小魚的形狀炸給客人吃,而這竟然是現在薯條的前身。有的人不吃愛吃肉,卻愛吃香腸和熱狗。然而,熱狗原本的發明,其實是帶有陽具的性暗示,同時,熱狗被包在麵包裡,也是有性行為的暗示的。而有的食物,原本卻是帶有宗教的涵義,例如椒鹽餅乾,是教會裡的教士發明的。很多人愛吃的牛角麵包,推測應該是以前人們有祭祀月亮女神,從而祭祀的祀品轉變而來。還有以前有剪女孩子的辮子祭天的習俗,後來也轉變用麵糰製作的辮子替代,變成後來的辮子麵包。食物的設計,還真是有趣的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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